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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施工职业健康管理探讨

 
来源:水利建设与管理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6-21
 

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定义,人的安全包括生命安全和健康安全两方面的含义。在通常的安全管理过程中,更多关注和侧重的是直接影响人们生命安全的方面,如: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用具等,经常忽略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的影响和伤害。相对于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职业健康危害产生的人身伤害隐蔽性强、潜伏期长,对个人、家庭、社会均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和影响。

1 职业健康管理的法规依据

在我国的《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要建立健全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相关要求,加强对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工作,防止劳动过程中发生危害事故。同时还规定了生产过程中对于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及劳动防护用品、职业健康体检等的要求。此外,在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中也对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

在上述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国务院及相关部委相继出台的规章及其他要求中,也进一步明确了职业健康管理的相关工作规定。如: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部颁布的《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卫计委颁布实施的《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规定》《职业卫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

2 职业危害因素分析与评价

施工企业在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之前,应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编制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在制度中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开展的程序、方式、方法等内容。重点明确职业健康危害场所的评价、监测和控制,从业人员劳动防护、职业健康体检等内容。

国家卫生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为粉尘、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放射性因素、生物因素和其他因素6类。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多、种类繁多、复杂。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和涉及到的粉尘、噪声、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高处作业、密闭空间作业、高温作业、低温作业、高原(低气压)作业、水下(高压)作业等易产生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通常在一个施工现场中,经常同时存在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组合,并且在不同工程类型施工过程也存在着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因此,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实际存在的作业场所对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列举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分析本作业现场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

施工企业应根据主要施工工艺及使用的原辅材料,结合工作场所设置的各工种作业人员的工作方式、活动范围等情况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全面的梳理、评价、分析工作,并以列表的形式进行明确(见下表)。

施工企业职业危害评价、分析表职业危害因素危害作业相关工艺粉尘矽尘水泥尘电焊尘其他粉尘 挖掘机、推土机、打桩机、钻孔机、凿岩机、骨料加工、爆破作业、喷砂除锈作业、电焊作业、石材切割等 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砌体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结构吊装工程、防水工程、装饰工程 噪声机械性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 凿岩机、钻孔机、打桩机等施工作业机械 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结构吊装工程、防水工程、装饰工程振 动 混凝土振动棒、凿岩机、风钻、射钉枪类、电钻、电锯、砂轮磨光机、挖土机,推土机、刮土机、振动碾、打柱机等 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钢筋棍凝土工程、结构吊装工程、防水工程、装饰工程化学毒物 爆破作业、油漆、防腐作业、涂料作业、敷设沥青作业、电焊作业、地下储罐、化学灌浆等地下作业 防水工程、装饰工程

3 职业健康管理

在对施工现场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梳理、评价、分析之后,主要应开展相关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职业危害场所的监测及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职业危害场所监测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及其他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职业危害场所的监测计划。在监测计划中应明确要监测的作业场所(环境)、监测的项目(粉尘、噪声、有毒有害物质等)、监测周期、监测方式等。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有关规定监测方式分二种:一是评价监测,应由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承担(每年至少一次);二是定期监测,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实施(根据合同约定),并遵守SL398中的有关规定。

定期利用监测设备对存在职业危害的场所开展监测工作,保证施工作业场所的有害因素项目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砂石料生产系统、混凝土生产系统、钻孔作业、洞室作业等作业场所的粉尘、噪声和毒物指标。同时,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因素管理的相关档案,如:检测、监测、评价有关记录等。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按相关标准设置职业危害的警示标识及说明,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以便员工知晓,同时还应配备相关报警装置,保证在发生急性职业危害时能及时发出预警,减少伤害。

施工企业现场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加强各作业环节及作业环境中的防尘、防噪声、防毒、防高低温等危害因素的防治工作,保证从源头上减轻或杜绝对作业人员产生的职业健康危害。

在职业危害因素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施工企业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应按国家标准配备合格的个体劳动防护装备,同时对相关人员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此外,为了维护从业人员及企业双方的利益,避免职业病的发生和减少不必要的劳动纠纷,施工企业安排工作人员在有职业危害的场所作业时,应分别开展上岗前、岗中及离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由于职业健康体检的项目及标准的特殊性,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只能由取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常规医院所出具的体检报告无效。

4 结 语


文章来源:水利建设与管理 网址: http://sljsygl.400nongye.com/lunwen/itemid-412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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